在职硕士研究生天水学习中心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及录取
(一) 报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录取:报名学员,初审合格后,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建立学籍档案,取得学校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
二、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对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者,各专业学院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单独开课的授课方式,学完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学员在职学习期间,申请硕士学位者外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专业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修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
考试,成绩合格;通过答辩者,学校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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